通暢行人環境
- 3項策略
- 14項具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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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行道淨寬不足處遷移或設置縮小型控制器
- 辦理方式:於現況人行道淨寬不足可單點改善之路口,以遷移控制器或將傳統控制器更新為縮小型方式改善。
- 辦理單位:交工處。
- 分年目標:
- 114年:改善15處,累積33處以上。
- 115年:改善15處,累積48處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