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暢行人環境
- 3項策略
- 14項具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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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有路段拓寬實體分隔人行道
- 辦理方式:於「人行道淨寬不足處」與「其他各界反映建議拓寬者」,檢討拓寬實體人行道。
- 辦理單位:新工處主辦,交工處協辦。
- 分年目標:
- 112年:已施作2.0375公里
- 113年:已施作3.1971公里
- 114年:已施作4.835公里。
- 115年:預計施作1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