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暢行人環境
- 3項策略
- 14項具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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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除無遮簷人行道固定式障礙物
- 辦理方式:依建築法相關法規取締建築物、公園、學校沿人行道退縮空間固定式障礙物。
- 辦理單位:建管處。
- 分年目標:
- 114年:依民眾陳情、市容查報、相關單位通報或配合各機關之專案查處取締161件。
- 115年:依民眾陳情、市容查報、相關單位通報或配合各機關之專案查處取締161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