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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公車行車安全講習 -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人本交通主題網

  • 1項策略
  • 3項具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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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公車行車安全講習

  • 辦理方式:透過教育手段,辦理公車行車安全講習並採普訓方式,優先調訓曾發生有責肇事、行車不當或行車違規之駕駛長,以導正不當駕駛長行為,建立安全防禦駕駛觀念,提升行車安全,由各公車業者自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(採各站巡迴方式)、個別約談及個案輔導。另由公路局辦理大客車職業駕駛長定期訓練。
  • 辦理單位:公運處。
  • 分年目標:
    1. 114-115年:每年辦理12場行安講習(調訓840人次)。
    2. 114-115年:每年各業者平均上課9小時/年/駕駛長。

各行政區執行成效